正當采訪是記者的權利

   3月13日,總臺央視記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訪爆燃事故遇阻。

   據網傳視頻,總臺記者楊海靈在爆燃事故的核心現場開展直播報道。她介紹了當地的交通情況,表示當地“在五百米之外架起安全的警戒線!

   她繼續(xù)說“在現場我們能夠看到……”

   此時,有兩名黑衣男子上前,擋住鏡頭,中斷了記者的直播連線采訪。

   還有一段網傳視頻顯示,一名穿著帶有“CMG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”標志的女士說“我們三個央視記者被十幾個人推搡啊……”

   若網傳視頻為真,我們提出三個問題:

   記者應該進行采訪嗎?

   應該。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,民眾都在期盼了解更多信息。記者用專業(yè)的鏡頭記錄災情實況、救援經過,可以最大程度回應民眾關切,制止謠言傳播。

   記者是添亂嗎?

   不是。記者如實報道現場情況,冷靜專業(yè)客觀進行報道,遵守新聞倫理規(guī)范,能最大程度緩解公眾焦慮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。在鏡頭被擋、進行調整后,記者還說“來自應急、消防和公安的力量正在介入……”

   一紙通稿真能代替現場報道嗎?

   不能。若沒有媒體記者,公眾會怎樣尋找答案?一是看官方發(fā)布的通稿,二是看互聯網上廣泛流傳的各種信息。但官方通稿不會面面俱到,互聯網傳信息易滋生謠言,媒體對信息的補充顯得尤為重要。

   因此,重大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生過后,有關政府除了要全力開展搜救,及時救治受傷人員,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,妥善安置受災群眾,保障群眾基本生活,也要為記者采訪提供便利,不能為了控制輿情,簡單粗暴阻撓媒體記者正常履職。

 

時間:2024-03-15 來源:中國記協網-“中國記協”微信公眾號
作者:中國記協 編輯:劉卓文